各教学院系,有关职能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了解我校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总体现状,由学生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价,由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进行本学期的评教评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评学活动时间安排于2018年11月1日-24日内进行。
二、具体做法:评教评学活动分动员、实施、材料报送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11月1日-2日)
各院部分别召开评教评学动员会议。由院长主持,分管学工和教学的副院长参加,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参加会议,部署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一)开展评教评学活动的目的
通过评教评学活动,对教学运行过程及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推进教风、学风建设,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开展评教评学活动的意义
1、学生评教
①有利于教风建设。学生评教是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满意度评价。通过学生评教,评出每年的优秀上课教师,评出每年最差的上课教师,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激励每一位教师,认真教学,上好每一堂课,树立和形成教书育人、治学严谨的优良教风。
②学生评教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在高校中的主体地位作用。学生是高校的主体,学生评教最有发言权,他们有教学评估的权利,又有教学评估的能力。他们对教师上课有直接的深刻的体验。学生评教是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必不可少的要素,也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制度,是高校对教学工作运行进行质量监控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国家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师评学
可以充分发挥教师在高校中的主导作用。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通过教师评学,有利于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估,更利于学校了解校风建设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为学校今后有效地加强校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提供依据。
第二阶段:评教评学实施阶段(11月3日-19日)
1、11月3日
各院给每个班级发放《南昌理工学院2018年学生对教师评教测评表》(见附表一),每班21份(20份由学生填写,1份由班主任留作汇总统计)。其中,统招本科班,实行每个学生都参加评教。与此同时,根据国家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对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上报有关数据的需要,各院给每个本科班发放《南昌理工学院2018年学生对本科课程评教测评表》《(见附表六)。
2、11月6日-10日
统招本科班班主任召开班会,其它班班主任组织召集班干、团干及学生代表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学生代表由班主任按以下条件确定。①勤奋学习;②有上进心;③有责任感;④作风正派,⑤诚实守信。班干、团干、学生代表会议每班不超过20人,不到20人的班级,班上学生全部参加。由同学们对本班所有任课教师和本科的课程做出正确的、负责任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具体操作程序是:给与会每位同学发《南昌理工学院2018年学生对教师评教测评表》和《南昌理工学院2018年学生对本科课程评教测评表》,按表中的“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等级和“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在相应栏目中打“√”。班主任将同学们的《测评表》收集汇总,另填一份综合同学意见的《评教测评表》,并装订成册,再由班主任填写一份本班学生评教小结,要求简明扼要,汇总评教概况和同学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班主任填写完后签名,报本部门的教务科。在完成上述各项工作后,各班对教师的评教测评工作才算完成。
3、11月13日—19日
各部门分管教学的领导组织召开本部门的专职教师和部分兼职教师座谈会,会前或会上发给与会教师一张评学表,进行对学生的评学活动。评学的范围是:①你任教的班级学生总体学习状况如何;②在合格评估后,进入审核评估阶段及学校2018年工作重点中有哪些新变化、新起色,有哪些好的表现;③学生在学习中还存在些什么问题和倾向?④教师对学校有什么要求、建议等。请各部门的教务科长(教学秘书)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将教师填写的评学表收齐。
第三阶段:材料汇总上报阶段(11月20日-21日)
1、11月20日—21日
各学院及部门的教务科长(或教学秘书)要汇总两个材料:一是学生评教材料,学生评教材料也有二类,一类是文字材料,将班主任交来的学生评教小结进行梳理,将分析测评结果和同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了哪些意见和建议汇总以后一式两份,一份交部门主要领导,一份交校督导室;另一类就是将班主任交来的《测评表》进行统计、梳理,并将本部门学生对所有任课教师评出的“优、良、中、及格、差”档次和对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出的“优、良、中、差”档次进行归类、统计,并填好《南昌理工学院2018年对教师评教汇总表》(见附表二)和《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对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见付表七)交部门主要领导。二是教师评学材料,把教师填的评学表和座谈会上发言记录整理一个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部门主要领导,一份交校督导室。
2、11月22日—24日
各部门分管教学的领导写出本学期评教评学活动的文字总结材料,经过本部门领导班子讨论后,连同《南昌理工学院2018年对教师评教汇总表》和《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对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上交学校督导室,教师填的《评学表》和教师评学的汇总的文字材料以及各班上交的《学生评教小结》以及学生评教小结的汇总文字材料、《评教测评表》也按部门全部上交学校督导室。
三、强调说明的几个问题:
1、教师的归口上报问题:公教部、思政部、外语院、体育院、计算机院等院部派到各部门上课的教师,由教师所在任课部门将他(她)们另外列出,归口报教师所属部门,即公教部、思政部、外语院、体育院、计算机院等,汇总后统一报学校督导室;各部门自聘的教师,由教师任教的部门一同汇总上报。
2、各部门汇总上报的“优秀任课教师”,评“优”率应达参评学生评“优”的90%以上,个别未达90%的又确实是公认为“优”的任课教师要评为“优”,在部门的上报材料中要着重加以说明。各院部上报优秀上课教师名单上不得超过参评教师人数的10%。
3、音乐学院同一个班级、同一门专业学科有好几位专业老师上课(如钢琴、声乐等课)如何让学生评教,由音乐学院领导自行拿出实施方案报学校督导室和教务处认可,然后进行评教,要做到公平、公正。
4、对教师的立德育人要求纳入评估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优秀上课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往学生评教中,已注意到教师在教学作风上,上课是否认真负责,既严格要求,又和蔼可亲的立德育人要求。我校仍有些教师在课堂上严格管理不够,对学生课堂纪律松懈不考核、不批评教育,有放任自流现象。还有的教师在教风中严重违规;迟到、早退的;任意缺课的,多次调课的;没有教案的和授课计划的和教案和授课计划不规范的等,都不能评为优秀任课教师。
5、优秀任课教师的任教班级期未考试卷面成绩必须呈正态分布,不呈正态分布的不能评为优秀任课教师。
6、在教学检查中,教师无教案就上课或教案不规范的、无授课进度或授课进度填写不规范的,均不能评为优秀上课教师。
7、本学期评出的“优秀任课教师”名单期未考试阅卷后先由各院部公示,同时上报校督导室,校督导室汇总全校上报的优秀任课教师名单后要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发“优秀任课教师”荣誉证书。
8、“优秀任课教师”不等于年终的“优秀教师”,“优秀任课教师”只是评“优秀教师”的必要条件。
9、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学生评教只限本科范围,专科不对课程进行评价。
10、评教评学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不搞小动作,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督导室、教务处、学工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