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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份法学院院级督导材料审核汇总
日期:2023-05-15 11:33:55  浏览量:501

一、上交材料好的方面

上交学院督导材料,及时、齐全。

二、上交材料须完善的方面

1、熊晓生老师表中“自评优缺点改进意见”栏未填。

2、汇总表与评教表的评语不一致。如:对熊晓生的评语,汇总表中督导员评语为“授课准备充分”,在评价表中,督导员评语为“授课准备不够充分”。

3、汇总表与评教表中,对任课老师的评分不一样。如对熊晓生、吴琪、李欣然、尹娜四位老师的评分,在汇总表和评价表中,顺次为77分/62分、86分/85分、85分/80分、93分/95分。

4、评教表评语中,4位督导员对任课老师的评语,概括归纳有欠全面。

三、建议

确保评估表、评教表、汇总表中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

 

(曾一凡执笔)

督导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