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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2 14:56:10  浏览量:1174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教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把“管、监、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落到实处,夯实人才培养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年度教学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2021年11月1日-26日。

二、工作内容:1.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

         2.学生对本科课程满意度测评。

三、工作分动员、实施、材料报送三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11月1日-5日)

11月1日-5日,各二级学院、部分别召开学生对教学满意度测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体专、兼职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参会,提高大家对教学满意度测评工作的认识;使大家熟知测评的内容及标准(见后面具体要求)。

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了解教师的教学状况,对教学运行过程及质量进行有效监控,推进学校教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确保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具体要求:

1.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内容:(1)教学态度: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对学生关心、关爱,教学认真负责;(2)教学水平:教学方法先进、多样,普通话标准,PPT清楚、美观,讲课条理清楚,教学组织得法,教材选用得当;(3)政治思想表现:课堂上政治观点正确,支持党的领导,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能给学生正确的价值引导。

标准:<60分,不合格;60-75分,基本满意;76-89分,满意;90分,优秀。

2.学生对本科课程满意度测评内容:(1)课程是否必要;(2)课程内容是否先进;(3)课程所用教材是否与内容匹配。

标准:<60分,不满意;60-75分,基本满意;76-89分,满意;90分,很满意。

3.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完成本年度的教学满意度测评工作。

(二)教学满意度测评实施阶段(11月8日-19日)

1.参加对象:以班级为单位,统招本科生全员参加,统招专科生每班选20位学生代表参加(不足20人的班级,学生全部参加)。

2.班主任召开统招本科班或统招专科班班会。会上,班主任要介绍测评内容和标准(见前面具体要求)。参加测评学生要对本班所有任课教师和本科的课程(专科除外)作出客观的、负责任评价。

3.参评学生填写表1(见附件,下同),本科生还要填写表4。

4.汇总材料。班主任分别把表1、表4汇总到表2、表5,并把表1、表4装订成册;把学生对本科课程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班主任将上述材料签名后,报本部门教务科。

(三)材料汇总上报阶段(11月22日-26日)

1.各二级学院、部的教务科长(或教学秘书)汇总填写表3、表6;在二级学院层面汇总学生对本科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2.各二级学院、部上交到学校督导室的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有:(1)二级学院、部2021年教学满意度测评工作总结;(2)附件中所有表格;(3)学生对本科课程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材料。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任课教师的归口上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公教部、外语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学院等院、部派到各二级学院上课的教师,由教师上课的二级学院,将他(她)们另外单列,归口报任课教师所属院、部,所属院、部汇总后统一报学校督导室;各部门自聘的教师,由各部门汇总上报。

2.各二级学院、部汇总上报的测评满意度为优秀的教师评“优”率应达参评学生评“优”的90%以上,个别未达90%又确实是公认为优秀的,在各二级学院、部的上报材料中要着重加以说明。各二级学院、部上报的满意度为优秀的教师总数不得超过参评教师总人数的10%

3.音乐学院小班专业教师上课(如钢琴、声乐等课)如何让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由音乐学院领导自行拿出实施方案报学校督导室和教务处认可,然后进行测评,要做到公平、公正。

4.各二级学院、部将满意度为优秀的教师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督导室。学校督导室将汇总全校上报的满意度为优秀的教师名单在教务微信群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颁发“2021年度教学满意度优秀教师”荣誉证书和奖金。

5.“教学满意度优秀教师”不等于学校的“优秀教师”,但“教学满意度优秀教师”是参评学校“优秀教师”的必要条件。

6.对课程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只限本科范围,专科不对课程进行测评。

附件:表1 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表

      表2 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汇总表(一)

      表3 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汇总表(二)

      表4 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对本科课程满意度测评表

      表5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对本科课程满意度测评汇总表(一)

      表6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对本科课程满意度测评汇总表(二)

督导室、学工处、教务处

                            2021年10月22日